西医治疗
1.复苏方法 现场及时抢救,分秒必争开始人工呼吸与人工循环,以保证全身尤其是心、脑重要器官的血流灌注及氧供应,为心肺复苏成功与否的关键。待心脏复跳后再转送至有条件的医院继续治疗,使其恢复自主呼吸和神志。造成呼吸心搏骤停的原因虽不同,但一期复苏方法并无区别。复苏开始时无需强调病因诊断,可待一期复苏成功后,再进一步明确病因,进行治疗。在现场急救缺少药物、器械的条件下,基础生命支持ABC是指:A——开放呼吸道,B——口对口呼吸,C——胸外心脏按压。
(1)通畅呼吸道(airway,A):呼吸道梗阻是小儿呼吸心搏停止的重要原因。同时,呼吸道不畅又影响复苏效果。施行人工呼吸前须用手指或吸引法清除患儿口咽部分泌物、呕吐物及异物(如泥沙)。保持头呈后仰位,以使气道平直,为此可去掉枕头,伸展头颈部,并抬高下颌角使下颌骨上移,防止舌根后坠压迫咽后壁而阻塞气道。也可放置口腔通气道,使口咽部处于开放状态。小儿气管缺乏坚固软骨的支持;婴幼儿肌肉韧带亦较松弛,因此保持头后仰位时用力不应过猛,后仰过度则气管塌陷反可造成呼吸道阻塞,甚至引起颈椎脱位,也可压迫椎动脉及颈静脉而加重脑循环障碍。后鼻孔闭锁的新生儿。应放置口腔通气道后再转院治疗。
(2)人工呼吸(breathing,B)及人工呼吸器械:借助人工方法维持机体的气体交换,改善缺氧状态,是复苏的基本措施,常与心脏按压同时进行。仅靠氧气输入使血液氧合的方法不能排出体内二氧化碳及治疗呼吸性酸中毒,不宜采用。正压通气才能保证足够通气量,常用的人工呼吸法有:
①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图1):此方法最适宜于现场抢救。它是利用急救者的补呼气量(必要时还可利用肺活量)大幅度增加患儿潮气量的急救措施,属正压通气法,施救者在急救过程中尚可感觉、识别通气情况及呼吸道有无阻塞。操作时,使患儿平卧,肩背稍垫高,头后仰,以保持气道平直;术者位于患儿一侧,用手将下颌向前上方托起,以防舌根后坠阻塞咽部。如为小婴儿,则不必垫高肩颈部,仅将手置于颈后,使头略后仰即可。术者另一手的拇指、食指捏紧患儿鼻孔,其余手指置于患儿前额部;术者深吸气后,对准患儿口腔将吸入气体吹入,此时可见患儿上胸抬起。
停止吹气后,立即放开患儿鼻孔,因胸廓及肺的弹性回缩作用,可自然出现呼气动作,排出肺内气体。重复上述步骤,儿童18~20次/min,婴儿30~40次/min。注意吹气应均匀,否则气道内气流形成紊流,将增加进气阻力,影响气体分布,减少通气量;也不可用力过猛,以免肺泡破裂。每次吹气时间约占一次呼吸周期的1/3。数次吹气后应缓慢挤压患儿上腹部1次,排除胃内积聚的空气。若患儿牙关紧闭,可用手捏住其口腔,采用口对鼻吹气。对于2个月以下的小婴儿,术者也可用嘴完全覆盖患儿的口鼻吹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即使方法正确,吸氧浓度也多<18%,更难保证通气量恒定。时间过长,急救者可因过度换气而疲乏眩晕。故应尽快用复苏器、呼吸机等代替。
②复苏器人工呼吸法:复苏器构造简单,携带方便,通过挤压橡皮囊帮助患儿进行正压呼吸。插管与未插管患儿皆可使用。适于基层、现场抢救及呼吸机发生故障时应急之用。使用时操作者一手节律性地挤压(吸气)、放松(呼气)气囊;另一手固定口罩使与患儿面部呈密闭状并托举患儿下颌。压入气体时间不宜过短,需等于或大于呼吸周期的1/3,以使患儿肺泡充分扩张。挤压次数和力量视患儿年龄而异。
入气量过少不能有效通气;入气量过多可致肺泡破裂。此外,过强的正压呼吸反而会抑制肺反射,不利患儿自主呼吸恢复。观察胸廓起伏及呼吸音强弱,可初步判断给气量是否适当。复苏器人工呼吸法的缺点为不能监测每分通气量;捏皮囊的压力不易控制;缺乏湿化装置;吸入氧浓度也不恒定,氧流量10L/min时,氧浓度一般为30%~40%,即使空气进口处加一延长管,亦很少超过60%。又需不断由人工操作,故不宜长期使用。
③气管内人工呼吸法:通过气管插管或行气管切开术施行,适用于需长期进行人工呼吸者。经口或经鼻插管成功后,若患儿无自主呼吸或自主呼吸微弱,不足以维持通气时,需用橡皮囊、复苏器或人工呼吸机加压人工呼吸。若患儿出现自主呼吸,进行辅助呼吸即可,如压力支持,间歇指令通气,持续气道正压给氧。注意酌情给氧、吸痰,直至呼吸平稳后拔管。
④人工呼吸常用器械:
A.橡皮囊:系北京儿童医院用冰囊自制的简易装置。其一端连接氧气气源,另一端通过有侧孔的短橡皮管与气管插管相连。使用时开大氧气至5~10L/min,术者用手指堵塞侧孔,使气囊充气膨胀,再用另一手挤压,将氧气送入患儿肺泡;此时患儿胸廓抬起,吸气动作完成。术者放开双手,则气体由侧孔自行排出。可按所需频率反复挤压及放松气囊,进行加压给氧。若患儿存在自主呼吸,应尽可能与之配合。此法不需特殊设备,简便可靠,适于基层单位使用。缺点为患儿吸入的是纯氧,其他弊端与复苏器相同。
B.复苏器:同前。
C.人工呼吸机:使用人工呼吸机,多采用间歇正压通气法(IPPV),即吸气时用正压送气,呼气末压力降到零。病情需要时,还可采用呼气末正压通气(PEEP)以提高功能残气量,防止肺泡萎缩,减少肺内分流,避免吸入高浓度氧,即可提高氧分压。患儿出现自主呼吸后,再根据其呼吸能力采用间歇指令通气(IMV)、压力支持等方法,为脱离机器做准备。
(3)人工循环(circulation,C):
①胸外心脏按压(extrathoracic cardiac massage,ETCM):心脏位于胸椎与胸骨间中下1/3处。胸外心脏按压,即向脊柱方向挤压胸骨,使心脏内血液被动排出。多年的临床经验表明,胸外心脏按压是最简便易行的复苏措施。儿童,尤其是婴幼儿、新生儿,胸廓组织菲薄,弹性大,按压时易于改变其前后径,只要方法正确,有效的胸外心脏按压可使心输出量达到正常值的30%~40%;而脑组织只需正常供血量的15%,即能避免永久性损害。注意胸外按压必须在2次人工呼吸后进行;且不宜中断,如因气管插管、转运病儿等必须暂停时,也不得超过15s。
施行胸外心脏按压的方法是:使病儿仰卧于硬板上,以保证按压效果。对年长儿用双掌法。施救者将手掌重叠置于患儿胸骨中下1/3交界处,亦可置于乳头连线下方1cm。术者肘关节伸直,凭借体重、肩臂之力垂直向患儿脊柱方向挤压,使胸骨下陷3~4cm。下压与放松时间相等,挤压时手指不可触及胸壁,避免压力传至肋骨引起骨折。放松时手掌不应离开患儿胸骨,以免按压点移位。注意用力不可过猛,否则,可能造成肺、肝。对幼儿可用单掌或平卧位双指按压,使胸骨下陷2~3cm,此时需注意消除无效腔。
对婴儿、新生儿多采用环抱法,即用双手围绕患儿胸部,用双拇指或重叠的双拇指按压,使患儿胸廓下陷1.5~2cm。新生儿还可用单掌环抱法,即将拇指向后背四指方向挤压。为便于记忆,美国心脏协会建议小儿胸外按压深度为其胸廓厚度的1/3较为适宜,此按压深度可产生相对较高的冠状动脉灌注压。按压频率同该年龄小儿正常心率或为其3/4。
婴儿与儿童的心率及呼吸频率与成人不同。复苏时成人心脏按压与人工通气之比值为4∶1,而小儿不论年龄大小,均为5∶1,即每心脏按压5次后,停止心脏按压进行1次人工呼吸。但最近研究表明,推动血液流向大血管的动力为胸膜腔内压的升高而非心脏的直接按压,因此同时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可能更为有效,见表1。
进行心脏按压时不宜使用呼吸机,儿科患者不需加用休克裤或腹部加压带,婴儿的肝脏较大,腹部按压容易损伤肝脏。
②胸内心脏按压(intrathoracic cardiac massage,ITCM):胸内心脏按压可直接增加心输出量、提高心脑灌注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10min无效,或患儿胸骨、脊柱畸形无法正确施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应立即开胸直接用手挤压心脏,一般由外科医师协助施行。于患儿第4或第5肋间自胸骨左缘至腋前线作横切口,术者分别将右手食指、中指以及拇指插入患儿心脏的后方及前方,同时按压左右心室,然后放松,反复进行,直至心脏复跳。心脏较大时,可用双手按压,此时需切除肋骨。行胸内心脏按压时,注意不得压迫心房或使心室扭转移位妨碍静脉回流。儿科临床实践中极少采用胸内心脏按压,胸内心脏按压目前主要用于手术过程中发生呼吸心搏骤停的患儿。
心脏按压有效的表现是:按压时可触及患儿颈动脉、股动脉搏动;扩大的瞳孔缩小,光反射恢复;口唇、甲床颜色好转;肌张力增强或有不自主运动;出现自主呼吸。
(4)药物治疗(drugs,D):为促使患儿自主呼吸与心搏恢复,在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循环的同时或1~2min后,即可应用复苏药物。必须强调药物治疗决不能取代人工呼吸与心脏按压。
①给药途径:
A.静脉:为首选给药通道,上腔静脉系统有开放的静脉通道时,可立即静脉注射药物,以中心静脉最佳。
B.气管:若已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亦可气管内给药。因为0.1~0.6μm的微粒均可通过肺毛细血管被迅速吸收,自支气管静脉经最短距离到达心脏。肾上腺素、阿托品、利多卡因、纳洛酮等均可气管内给药,但剂量应加大。肾上腺素气管内用药可为静脉用量的10倍,每次0.1mg/kg。药物稀释后容量增加,能使更多药物进入远端气道,有利于吸收,以助提高血药物浓度。气管内给人的总液量一般成人不应超过10ml,婴儿不超过5ml,液量过大将稀释表面活性物质或导致肺不张。离子化药物(氯化钙、碳酸氢钠)及油剂不可气管内给药,患者若患有肺部病变将影响药物吸收,也不宜使用。
C.骨髓:近年骨髓通路给药受到重视,骨髓腔内充满海绵状静脉窦,经中央管滋养静脉等与血循环相通,因此输入骨髓腔内的药物、液体可迅速进入全身循环。1992年美国心脏学会规定,复苏时静脉穿刺3次失败或时间超过90s,即有建立骨髓通路指征。操作方法:穿刺前酌情给予局麻,一般用16或18号针或骨髓穿刺针,在胫骨粗隆内下方1~1.5cm处垂直或呈60°向下刺入胫骨干。进入髓腔时可有空陷感,但在小婴儿和新生儿空陷感可缺如,必须以注射器回抽观察到骨髓流出才为判断进入骨髓腔的依据,然后推注10~15ml生理盐水以保证通道畅通,再接输液装置并调节速度。
穿刺时应避开小儿骨骺板,否则会损伤骨骺细胞引起骨骼发育异常。骨髓通路的优点为:操作简单,可在30s内完成;解剖标志易于识别,穿刺成功率高,首次尝试成功率达75%;经骨髓通道不仅可应用许多药物,还能用于快速输液、输血、采集标本。骨髓内给药除可用于心搏骤停的患者外,任何威胁生命的疾病需要立即用药时均可使用,直至建立有效的静脉通路。骨髓内给药的并发症较少见,主要是继发感染,有报道可引起骨髓炎、骨筋膜室综合征、皮下脓肿、脂肪栓塞等。
D.心内注射:不得已时,采用心内注射,因该方法必须停止胸外按压才能进行,将影响复苏效果;且可能引起气胸;损伤冠状动脉;导致心包填塞;药物注入心脏形成病理兴奋灶,易致室颤、心律失常等。心内注射进针最佳位置为剑突下与左肋弓夹角处,其次为胸骨左缘第5肋间或第4肋间。
②药物选择:
A.氧:给氧在复苏中起关键作用,因此可视氧为一种药物。递送到组织的氧量取决于吸入氧的浓度、血液带氧量、血红蛋白浓度、心输出量、氧向组织的弥散力等。即使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正确,心脏按压方法无误,心输出量也仅有正常量的25%~30%,只能提供正常氧需要量的16%~17%,肺泡氧张力也不超过10.6kPa(80mmHg)。同时,复苏时许多因素均可导致严重低氧血症。
低氧血症常并发心律不齐,充分给氧后,即可恢复窦性心律。故复苏时需要吸入纯氧,而无须顾忌氧中毒。扩张的瞳孔缩小为氧合作用及血液灌注适宜的最早征象,此后皮肤和黏膜方转为红润。
B.肾上腺素:是目前复苏的首选药物。对心源性停搏、通气和氧疗后无反应的症状性心动过缓(symptomatic)、非低血容量性低血压有确切治疗作用,还可使心室颤动的频率减慢,增强电除颤效果。肾上腺素通过兴奋α、β1和β2肾上腺素能受体发挥作用,给药浓度不同作用也不相同。小剂量肾上腺素0.05~0.20μg/(kg·min)使β受体首先兴奋,心肌和传导系统内β1-受体兴奋,心率增快、心肌收缩力增强、舒张期缩短;β2-受体兴奋则扩张周围血管,使全身血管阻力降低,舒张压下降,β2-受体引起的反射性心动过速与β1-受体兴奋直接加快心率的作用迭加在一起,使心动过速更为明显。随肾上腺素用量增加到0.5~2.0μg/(kg·min),血管α-受体兴奋起主导作用,此时全身血管阻力增加,血压上升,主动脉舒张压升高,从而增加冠状动脉灌注压和心肌供血。肾上腺素的β-受体作用对休克和严重心功能障碍患者的治疗作用与α-受体同等重要,因在这类情况下,需要同时增强心肌收缩力和升高血压。对心搏骤停患者,α-受体作用更为重要。
目前关于大剂量肾上腺素的疗效尚无确切定论,大剂量肾上腺素虽有助于产生、维持和升高动脉舒张压,增加心脑血液灌注,且一次有效率高,可争取时间,但同时也使α-受体兴奋带来的副作用加大,即心动过速和心肌收缩力增强使心肌耗氧量增加,加重心肌缺血,并使部分病例留有明显的冠状动脉疾患。小儿对大剂量肾上腺素的耐受性高于成人,当理想的胸外按压不能使自主循环恢复时,大剂量肾上腺素有一定帮助。1992年美国心脏学会推荐的肾上腺素用法:首剂仍用标准剂量,即1∶10000肾上腺素,静脉给药,每次0.1ml/kg(0.01mg/kg),气管内给药为0.1mg/kg,3~5min后若无效给大剂量肾上腺素,任何通道给药均为0.1~0.2mg/kg(1∶1000稀释)。
2~3次后若无效,可持续静点肾上腺素,速度为20μg/(kg·min),直到心跳恢复,然后减量至0.1~1μg/(kg·min),此法对维持血压有利。须注意肾上腺素可引起复苏后高血压和快速心律失常,使用后需严密监护;肾上腺素不能加于碱性液内;酸中毒及低氧血症可使其作用减弱。
C.碳酸氢钠:一般于心跳呼吸停止时立即出现酸中毒,因而纠酸特别重要。碳酸氢钠多年来被认为是心肺复苏的必用药之一,但近年此观念受到怀疑。一是因为心搏呼吸停止时,最早出现,并十分严重的是呼吸性酸中毒,由于及时开放气道人工呼吸,使CO2潴留机会大为减少;再者,此时并无HCO3- 丢失,而是缺氧所致酸性代谢产物的堆积。临床实践证明,应用碳酸氢钠不仅疗效欠理想,反可导致高钠、低钾、高渗并加重细胞内酸中毒等。因此,应用此药需慎重。有人认为复苏的最初4min内不宜使用,其后应用该药的指征是:pH<7.20,严重肺动脉高压、高血钾。剂量婴儿0.5mEq/kg,儿童1.0mEq/kg,稀释成等张液体快速静滴。碳酸氢钠的进一步用量应根据血pH和PaCO2而定,每10min按0.5mEq/kg给药。尽管碳酸氢钠已不作为一线复苏用药,但如果患儿有足够通气量,第1次肾上腺素给药后效果不佳即可考虑使用。注意静注碳酸氢钠后要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以免影响血管活性药物的效应。
新型的纠酸剂,如双氢醋酸钠(DCA)能加速乳酸从体内清除;carbicab为不产生CO2的纠酸剂,能纠正细胞内酸中毒,可用于缺氧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乳酸中毒。
D.阿托品:严重缺氧及二氧化碳蓄积可兴奋心脏抑制中枢,使迷走神经兴奋,引起心动过缓、心律不齐,甚至心停搏。阿托品为M胆碱受体阻断药,通过增加窦房结自律性、加速房室传导、减弱心脏迷走神经的张力而使心率加快,用于治疗迷走神经张力增高所致的心动过缓、二度房室传导阻滞等有一定作用。剂量每次0.01~0.1mg/kg,静脉注射,5分钟1次,最大剂量每次1mg,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时可加大用量。但小儿心动过缓多因缺氧所致,改善通气和氧疗更为重要。对持续性症状性心动过缓肾上腺素治疗效果更佳,因它可以同时增强心肌收缩力。阿托品治疗电机械分离疗效不肯定,近年有逐渐被肾上腺素取代的趋势。当合并酸中毒和低血压时阿托品无效。
E.钙与钙通道阻滞药:过去认为钙离子可增强心肌收缩力,延长收缩期,增加心肌应激性,并且心搏骤停的患儿多有低血钙,故将钙列为一线复苏药。动物实验证明钙可使室颤变得更顽固,这是由于心跳呼吸停止时,ATP缺乏,钙泵功能丧失,心肌细胞内钙离子聚积,使心肌强直挛缩形成石样心。同时冠状动脉、脑血管平滑肌内钙离子大幅度增加致使冠状动脉痉挛,心肌缺血;脑血管痉挛,导致脑血流再灌注损害。1984年以来已不常规使用钙剂。只有当心肺复苏后患儿有低钙、高钾、高镁血症或钙通道阻滞药过量时,方酌情应用。钙通道阻滞药如尼莫地平(nimodipine)、硝苯地平、利多氟嗪等能阻止钙离子异常内流,减轻细胞受损,但因有心血管抑制的副作用,临床应用结果不甚理想。
F.利多卡因:为钠通道阻滞药,通过抑制心脏自律性和室性异位起搏点,提高室颤阈值,为除颤首选药物。常用于治疗因缺血缺氧、严重酸中毒和心肌本身病变所致室颤、频发室性期前收缩及室性心动过速。静脉、骨髓内和气管内用药首次剂量均为1mg/kg,加5%葡萄糖10ml稀释后静推,气管内用药要加蒸馏水稀释至3~5ml。因半衰期短,必要时5~10min后可重复使用,总量不超过5mg/kg。也可于首次给药后,以20~50μg/(kg·min)的速度持续静脉注射维持。充血性心衰、肝功能不全、肥胖患者对利多卡因的药物清除率减慢,这类患儿要酌情减量,以防中毒。托西溴苄铵(溴苄胺)疗效与利多卡因相似,若利多卡因或电击除颤效果不满意,可试用此药。剂量为首次5mg/kg,不少于10min缓慢静脉注入,重复使用时可加量至10mg/kg。
G.甘露醇:由于脑缺血、缺氧导致脑水肿的可能性较大,复苏后多常规使用。用量每次0.5~1g/kg。第1天4~6h用药1次,此后酌情给予。
H.异丙肾上腺素:主要兴奋β肾上腺素能受体,增加心肌收缩力,加快心率并加速房室传导。但因有增加心肌耗氧,易诱发快速心律失常、使血压降低等不利于冠状动脉灌注的副作用,现已不作为复苏用药。
I.呼吸兴奋剂:因缺氧造成呼吸中枢严重受损和抑制时,使用呼吸兴奋剂不但无效,反而增加耗氧加重中枢神经的损害。呼吸道不畅时禁止使用呼吸兴奋剂。
J.其他:血管活性药物多用于维持血压,其他药物如苯妥英钠、肾上腺皮质激素、利尿剂、镇静剂、能量合剂等均可酌情使用。阿片受体拮抗药纳洛酮可拮抗内源性吗啡样物质所介导的各种反应,尤其具有对抗呼吸抑制的作用,中华急诊医学会复苏组近年来已将纳洛酮列入复苏用药之一。心跳呼吸骤停患儿常见应激性低血糖,一经确定新生儿给10%葡萄糖2.5ml/kg静推,儿童 25%葡萄糖1ml/kg静推。
(5)心电图(EKG,E):心电监护或反复心电图检查,对了解心脏骤停原因,心脏受累程度,以及指导治疗甚为重要。
(6)除颤(defibrillation,F)和临时心脏电起搏:
①除颤:心室纤颤婴幼儿少见,部分年长儿患病毒性心肌炎或特发性心肌病时,可突然发生。患儿室颤时若无严重缺氧、酸中毒,一般心搏可以恢复。其临床表现为心搏骤停,心电图或心电示波器上可见在基线上跳动的、不规则的细小波形。部分室颤患儿可通过心脏按压或药物除颤。当无效时需电击除颤。电击除颤是用较高电压、弱电流短时间电击心脏,使心肌纤维同时发生除极作用,心脏于瞬间停搏,并迅即恢复窦性心律。其方法为将除颤器电极板之一置于胸骨右侧第2肋间,另一电极板置左腋中线第4肋间。电极板大小视年龄而异,婴儿及成人分别为直径4.5cm及8.0cm。电极板与皮肤接触处应涂导电膏或盐水。首次除颤可用2J/kg,如无效可依次增到4J/kg及6J/kg。
通常婴儿用20~40J,儿童用70J,少年则以100J为宜。如仍不成功,除应继续进行基本生命支持外,同时要对影响除颤成功的因素进行纠正,如不恰当的通气、氧合状态不良、酸碱失衡、操作不当等,然后进行第3次除颤。除颤成功恢复窦性节律后仍应积极纠正缺氧、酸碱失衡及抢救休克等。一旦室颤在短期内复发,加用利多卡因等药物治疗,而没有必要再次加大电除颤能量。除颤前先静脉注射肾上腺素可加强效果。并可加用利多卡因或托西溴苄铵(溴苄胺),以提高室颤阈值,防止复发。
②临时心脏起搏器的放置:心脏起搏是用起搏器发放周期性脉冲电流刺激心脏,引起心脏搏动的一种技术。临时起搏器主要用于病毒性心肌炎,药物所致的严重传导阻滞和药物治疗无效,电击治疗有禁忌而又有血流动力学紊乱的快速心律失常。紧急床旁安放临时起搏器常用以下两种方法:
A.胸部经皮起搏:当缺乏窦性起搏导线时,可用此法作暂时性心脏起搏。
B.经静脉插入双腔管在心腔内心电图监测下确定静脉电极最佳位置,与体外起搏器连接。北京儿童医院曾多次用此法成功挽救数例暴发性心肌炎所致心搏骤停患儿。
(7)做好记录(good record keeping,G):良好的记录包括详细、准确记录患儿的临床表现(面色、脉搏、血压、心率、有无自主呼吸、瞳孔大小、肌张力、有无自主动作及尿量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呼吸心搏停止与恢复的时间、抢救措施以及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等。复苏效果的监测指标主要有:
①呼气末CO2分压:是判断复苏效果的良好无创性指标,复苏时CO2排出量取决于肺血流量而不是通气量,呼气末CO2含量与心排出量、冠状动脉灌注压有关。在复苏过程中,呼气末CO2分压偏低,一般小于15mmHg(2kPa)。当自主循环建立时,最先出现的征象是呼气末CO2含量增加,可超过5.3kPa。某些因素可影响呼气末CO2分压,如大剂量肾上腺素虽使冠状动脉灌注压和血流量增加,却使呼气末CO2分压减低,这可能与心输出量减少和肺内分流有关。
②中心动、静脉压:若条件允许,应尽量放置中心动、静脉导管,根据动、静脉压力测定值,可计算出冠状动脉灌注压。冠状动脉灌注压是判断心脏复跳最可靠的血流动力学指标。小儿心脏复跳时冠状动脉灌注压多高于1.07kPa(8mmHg)。如果动脉舒张压低于5.33kPa(40mmHg),应加强胸外按压和(或)用肾上腺素。
③经颅多普勒超声技术(TCD):是一种无创动态观察脑血流动力学变化的方法,通过测定颅底大血管的血流速度和动脉参数,了解脑血流灌注情况,并可间接反映脑灌注情况、颅高压、脑血管痉挛等,已初步用于复苏研究。TCD因具有安全、无创、可在床边反复进行的优点,其在脑复苏监护中的作用将愈来愈引起重视。
良好的记录除可留下详细资料外,更重要的是为进一步治疗提供依据,以达到提高疗效的目的。
(8)低温(hypothermia,H):低温状态下脑组织对缺氧的耐受性明显增加。体温低于37℃时,每减低1℃,脑组织代谢率减少6.7%,颅内压降低5.5%。临床实践证明,体温过低还可引起血液黏稠度增加、心排出量减少、诱发心律失常、白细胞减少,免疫力降低等不良反应。而且低温的程度亦不易控制。因此目前仅主张保持正常体温,或实行亚低温(34~36℃),尤其重视头部局部降温,可戴冰帽将头置于冰槽中,使头温降至32℃左右,重症患儿降温要持续3~5天,待出现听觉后即可复温。早产儿慎用低温治疗,因有发生皮下脂肪坏死和钙化的可能。
2.停止复苏的指征 经30min基本生命支持和进一步生命支持抢救措施后,心电监护仍显示等电位线,可考虑停止复苏术。部分患儿可较长时间存在缓慢心肌电活动,但无心脏机械收缩,即心电机械分离,临床表现深昏迷,瞳孔扩大、固定,无自主呼吸,往往提示脑细胞不可逆性损伤,继续复苏成功机会甚少。有时心搏虽已恢复,脑功能恢复却无保证,有可能发展为脑死亡或“植物人”状态。须注意某些药物如镇静剂、阿托品等可影响意识判断或使瞳孔扩大;而过度换气又可抑制自主呼吸,因此应反复排除上述可能。应强调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缺如不应作为停止复苏的指征,脑死亡的诊断也不应在复苏期间做出,而只有在心血管功能重新恢复后才能做出判断。只要心脏对各种刺激(包括药物)尚有反应,心脏按压至少应持续1h。
3.一期心肺复苏后的处理 经人工呼吸、心脏按压及药物急救治疗,心搏恢复并能维持者,视为一期复苏成功,这只是心肺复苏成功的第一步。以后将相继出现因心、脑、肺、肾等重要生命器官严重缺氧和代谢紊乱造成的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抢救过程中因心脏按压、心内注射等所致的机械损害;以及药物治疗不当等所带来的严重影响。因此心复跳后的治疗更为困难,须严密监护病儿,争取自主呼吸尽早出现,并对相继出现的各种异常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同时重视原发病的治疗,以防呼吸心搏骤停再度发生。
(1)维持有效循环:
①纠正低血压:低血压的原因为:
A.心肌收缩无力。
B.中枢神经系统受损,调节功能障碍。
C.严重电解质紊乱,如酸中毒、高钾、低钾血症。
D.全身微循环障碍,回心血量不足。
E.张力性气胸。
F.心包填塞等。均需针对病因治疗。
如果病儿因心肌收缩无力致心输出量降低,应在纠正酸中毒、保证每分通气量的前提下,持续静注肾上腺素0.1~1μg/(kg·min)。也可给予多巴胺5~10μg/(kg·min),同时观察皮温、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口渴情况、尿量、血压和心率,每次递增2~5μg/(kg·min)。>25~30μg/(kg·min)剂量的多巴胺一般不能增加心输出量,而仅通过收缩血管维持血压,因此不宜使用。多巴酚丁胺具正性心力作用,能增加心输出量和扩张肺血管,可与多巴胺同时应用。开始用量2.5~5μg/(kg·min),若应用20μg/(kg·min)仍无效则换用肾上腺素。
②纠正心律失常:心律失常的原因包括:
A.心肌缺氧。
B.药物剂量过大。
C.药物注入心脏形成病理兴奋灶。
D.酸中毒、电解质紊乱影响心肌应激性。
E.原发心脏病如心肌炎。
F.低温影响等。
应针对病因处理,不可盲目用药。偶有期前收缩无需处理。室性心动过速或室颤可用利多卡因治疗。
(2)积极施行脑复苏术:脑功能是否恢复,为衡量复苏成败的关键。呼吸中枢对缺氧很敏感,大脑皮质对缺氧的耐受性比呼吸中枢更差。自主呼吸迟迟不能恢复,往往表明大脑皮质严重受损,即使呼吸恢复后亦可能遗留智力障碍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由于脑血流再流通损害对发生脑组织不可逆性损害起决定作用,应尽早积极施行脑复苏术,所采用复苏措施应维持数天。脑复苏术不能使已死亡的脑细胞复活、再生,而是着眼于尚未发生不可逆损害的脑细胞,使其终止病理过程的发展,争取时间,为恢复正常功能创造条件。维持颅内外环境稳态对脑复苏尤为重要。其措施有:
①减轻或消除继发的脑低灌注状态,保证脑组织有充分的氧和能量供应,促进脑细胞膜功能尽早恢复。但低灌注状态与心复跳后极易出现的过度灌注在时间上难于截然划分,常造成治疗困难。心复跳后以谨慎维持正常或稍高的脑灌注压为宜。为此应维持正常血压,采用脱水剂等治疗颅高压。
②创造低温、低压的颅内环境,防止脑水肿和颅内压增高。如降温、脱水疗法、过度通气、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详见本章脑水肿颅压增高综合征。
③降低脑细胞代谢率以终止病理过程,包括降温、镇静及止惊等。近年研究发现,巴比妥类药物对一定时间的全脑缺血无复苏作用,对局灶性脑缺血有保护作用。但巴比妥类药物的镇静、止惊以及与低温疗法合用时的降低代谢作用仍有利于复苏。
④消除可能损害脑细胞的生化代谢因素:如颅内葡萄糖过多,将生成过多底物,使颅内乳酸酸中毒,加重脑水肿、脑细胞死亡。故有人主张高危患者不用葡萄糖。此外,对三磷腺苷减少,活跃的自由基形成,异常脂肪酸代谢,细胞内钙离子增高等,可给予相应处理。主要包括:
A.钙通道阻滞药:如尼莫地平、利多氟嗪、硝苯地平(硝苯吡啶)和山莨菪碱(654-2)、硫酸镁等。
B.铁离子螯合剂:如去铁胺。
C.氧自由基清除剂:如奥古蛋白(超氧化物歧化酶)、泛癸利酮(辅酶Q10) 、维生素C、E等。这类药物目前多属实验室和临床观察阶段。
(3)维持水与电解质的平衡:复苏病人均存在水潴留,宜使出入量略呈负平衡状态。最好每天测量体重,保持体重稳定。最初热量为40cal/(kg·d),逐渐增至60cal/(kg·d)。使用高渗葡萄糖时,可加用胰岛素。按每3~4g葡萄糖加1U胰岛素计算。同时注意纠正酸中毒、低钙、低钾。一般患儿复苏后血钾偏高,可用50%葡萄糖1~2ml/kg与胰岛素0.1U/kg静注。在肾循环改善有尿,特别是使用利尿剂后,可因血钾迅速降低而出现低血钾,此时,可按排尿量每1000ml补充氯化钾1g,如有明显低血钾表现,则按200~300mg/(kg·d)补给氯化钾,口服与静脉给药各半。
(4)加强呼吸道管理及预防感染:凡有气管插管的患儿,无论是否使用机械通气,均应定时翻身拍背吸痰,并注意吸入气的湿化加温,以利分泌物排除。一旦发现分泌物堵塞造成肺不张,须及时进行体位引流。呼吸机管道每3天应更换1次,并做培养,以便及早发现感染。尚应定期拍胸片校正插管位置。此外,复苏患儿行有创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要求。
(5)积极治疗原发病:避免再次发生呼吸、心搏骤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详细咨询相关医师或者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