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9 14:40:05
特别是翟在金强调,老年人用药期间要注意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任何新的症状,包括身体、认知或情绪症状,应考虑ADR或疾病进展,因为这两种情况的处理完全不同(前者中断,后者增加)。对于服药出现新症状的老年人来说,停药的好处明显大于服药。因此,药物中止原则作为现代老年医学中简单有效的干预措施之一,值得高度重视。
仔细审查和评估患者使用的药物,检查是否有潜在的感染或代谢变化。当怀疑有ADR时,应在监督下停用该药物一段时间。
5.药物悬浮原理
比如抗心绞痛药物的有效时间要覆盖心绞痛的高峰期。变异型心绞痛一般发生在0:00-6:00,建议睡前使用长效钙拮抗剂,或睡前或半夜使用短效钙拮抗剂,但要注意用药与第二天早上的间隔时间。但劳力型心绞痛通常发生在早上6:00-12:00,因此夜间应使用长效硝酸盐、受体阻滞剂和钙拮抗剂。
择时原则是根据时间生物学和时间药理学的原理选择合适的用药时间进行治疗。因为很多疾病的发病、加重、缓解都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变异型心绞痛、脑血栓、哮喘常出现在夜间,心肌梗死‘急性心肌梗死、脑出血’高峰在早晨);药代动力学随昼夜节律变化(如白天肠道功能相对亢奋,因此药物吸收较快,白天血药浓度高于夜间);药效学也有昼夜节律变化(如早上胰岛素的降糖作用大于下午)。
充分发挥药物作用,尽量减少毒副作用。
4.计时原理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总是小剂量。可以是刚开始的小剂量,也可以是维持治疗的小剂量,主要和药物类型有关。对于药物(利多卡因、胺碘酮等。)认为需要首次使用的,为保证起效迅速,可对老年人首次使用成人剂量下限。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维持量上。对于大多数其他药物,小剂量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用药初期,即从小剂量(成人剂量的1/5 ~ 1/4)开始,缓慢增加,以获得更大的疗效和更少的副作用为标准,探索适合每位老年患者的最佳剂量。同时,简在金呼吁医药公司尽快生产相应的低剂量制剂,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由于目前仍缺乏针对老年人的剂量调整指南,应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健康状况、体重、肝肾功能、临床情况、治疗指标、蛋白结合率等进行分析。如果可以用小剂量达到治疗目的,就不必用大剂量。
由于老年人肝肾功能下降,白蛋白减少,脂肪组织增多,应用成人剂量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从而增加药效和毒副作用。因此,简在金主张采用小剂量原则,不能完全按照药厂提供的剂量使用。此外,老年人的老龄化,病理损伤程度的不同,平时用药量的不同,使得个体差异特别突出,尤其是老年人。目前没有相关规则可循。为了安全起见,老年人只能采用小剂量的原则,这是提高老年人治疗的启动和维持的重要策略。尤其是肝素、华法林、阿米替林、地高辛、庆大霉素等药物。
对于老年人来说,除了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酶外,其他所有药物的用量都要低于成人。
3.小剂量原则
另外要注意非药物治疗,这仍然是有效的基础治疗。例如,早期糖尿病可以用饮食疗法治疗,轻度高血压可以用s
情可能得到控制而无需用药。第三,尽量选择一箭双雕的药物,比如应用β阻滞剂或钙拮抗剂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使用α阻滞剂治疗高血压和前列腺增生,可以减少用药数目。
其次,要具体分析老年人现阶段的病情变化,明确治疗目标,抓住主要矛盾、选择主要药物进行治疗。凡是疗效不确切、耐受性差、未按医嘱服用的药物都可考虑停止使用,以减少用药数目。如果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种药物时,在病情稳定后仍应遵守5种药物原则。
蹇在金指出,目前许多老年病(如钙化性心脏瓣膜病)无相应的药物治疗或药物治疗无效,如此时仍坚持用药,则药物不良反应对老年人的危害大于疾病本身,故这类疾病应避免药物治疗。
据统计,同时使用5种药物以下的ADR发生率为4%,6~10种为10%,11~15种为25%,16~20种为54%。老年人因多病共存,常采用多种药物治疗,这不仅加重了患者经济负担,降低了依从性,而且导致ADR的发生。同时使用2种药物的潜在药物相互作用发生率为6%,5种药物为50%,8种药物增至100%,虽然并非所有药物相互作用都能导致ADR,但这种潜在的危险性无疑是增加的。这一原则就是根据用药数目与ADR发生率的关系提出的。当用药超过5种时,就应考虑是否都是必要用药,以及依从性和ADR等问题。
老年人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
2.5种药物原则
对于老年人心律失常,如果无器质性心脏病又无血液动力学障碍,则发生心源性猝死的可能性很小,而长期使用抗心律失常药可能发生药源性心律失常,增加死亡率,故此类患者应尽可能不用或少用抗心律失常药。
蹇在金建议给医生老年人用药必须权衡利弊,以确保用药对患者有益。资料显示,住院老年人ADR发生率为27.3%,入院原因中,15%~30%是ADR所致,而成年人仅占3%,这主要与老年人的病情较重和多药合用有关。另外,老年人ADR表现形式特殊,除皮疹、恶心、呕吐等一般症状外,更多见的是老年病五联症———精神症状、跌倒、大小便失禁、不想活动、生活能力丧失,极易导致误诊漏诊。
首先要有明确的用药适应症,另外还要保证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大于1。即便有适应症但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小于1时,就不应给予药物治疗。
1.受益原则
据统计,我国每年5000万住院患者中,至少有250万人的入院与药物不良反应(ADR)有关,其中重症ADR50万人,死亡19万人,其中老年人数量比成年人高3倍以上,在所有ADR致死病例中占一半。因此老年人合理用药是一个亟待解决的临床问题。中南大学湘雅二院老年病科蹇在金教授是湖南省医学会老年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老年药理学等方面有较高造诣,针对老年人ADR发生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他特别推荐采用老年人用药五大原则,以提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