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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障碍 (适应性障碍)

适应障碍症状

典型症状: 多见情绪症状,焦虑、抑郁;青少年:品行障碍为主,逃学、偷窃等;儿童:尿床、幼稚言语或吮指等

  本病的发病多在应激性事件发生后1~3个月之内。患者的临床症状变化较大,主要表现为以情绪和行为异常为主;常见焦虑不安、烦恼、抑郁心境、无能力感,胆小害怕、注意力难以集中、惶惑不知所措和易激惹等。还可伴有心慌和震颤等躯体症状。同时可出现适应不良的行为而影响到日常活动。病人可感到有惹人注目的适应不良行为或暴力冲动行为出现的倾向,但事实上很少发生。有时患者发生酒或药物滥用。其他较为严重的症状,如兴趣索然、无动力、快感缺失(anhedonia)和食欲缺乏等则罕见。有报道指出,临床表现与年龄之间有某些联系:在老年人可伴有躯体症状;成年人多见抑郁或焦虑症状,在青少年以品行障碍(即攻击或敌视社会行为)常见;在儿童可表现退化现象,如尿床、幼稚言语或吮拇指等形式。

  患者的临床相可有占优势的症状群,也可以混合症状群出现。下列诸类型可供临床工作中参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1994):

  1.焦虑心境的适应障碍 以神经过敏、心烦、心悸、紧张不安、激越等为主要症状。有关焦虑性适应障碍(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anxiety)的病例报道不多,主要表现为紧张不安、担心害怕、神经过敏、颤抖,可伴有心悸、窒息或喘大气后感觉舒服一点,坐立不安、出汗等。

  2.抑郁心境的适应障碍(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depressed mood) 为成年人较常见的适应障碍。主要表现为心境不良、对生活丧失兴趣、自责、绝望感、哭泣、眼泪汪汪、沮丧,严重时可有自杀行为。但比重度抑郁为轻。常伴有睡眠障碍、食欲减退、体重减轻。

  3.品行异常的适应障碍(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conduct disturbance) 多见于青少年,主要表现为对他人权利的侵犯或对社会准则和规章的暴力行为,品行异常的表现有不履行法律责任,违反社会公德;如:逃学、矿工、打架、斗殴,毁坏公物、粗暴对人无礼貌,乱开汽车、偷窃、离家出走、过早的性行为,打架和饮酒过量等。

  4.情绪和品行混合的适应障碍(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mixed disturbance of emotion and conduct) 临床表现既有情绪异常,也有品行障碍的表现。对这类患者的诊断要谨慎。

  5.混合型情绪表现的适应障碍(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mixed emotional features) 表现为抑郁和焦虑心境及其他情绪异常的混合综合症状,从症状的严重程度来看,比重度抑郁和焦虑症为轻。如有些青年入伍或求学从家中离开父母后,出现抑郁、矛盾、发怒和明显依赖表现。

  6.未分型的适应障碍(adjustment disorder unspecified) 这是不典型的适应障碍。如表现为社会退缩而不伴有焦虑或抑郁心境。

  (1)躯体性主诉的适应障碍:主要表现为有躯体主诉,如疲乏、头痛、背痛、食欲缺乏、慢性腹泻或其他躯体不适等,患者既不找医生诊断也不顺从治疗;体格检查无相应阳性体征,其他检查均正常。

  (2)工作抑制的适应障碍:主要表现为突然难以胜任日常工作和学习,工作效率下降,学习成绩不佳,工作学习能力减弱。严重时不能进行日常工作,甚至不能学习或阅读资料。也称为能力减弱型。

  (3)退缩型的适应障碍:表现为孤独、离群、不参加社会活动、不注意个人卫生、生活无规律,在儿童表现为尿床、幼稚语言或吮拇指等形式。患者一般无焦虑抑郁情绪,也无恐怖症状。

  适应障碍症状表现多种多样。起病通常在应激性事件或生活改变发生后1个月之内,除长期的抑郁性反应外,在应激源和困难处境消除后,症状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适应障碍(adjustment disorder)一种主观痛苦和情感紊乱状态,常妨碍社会功能,在明显的生活改变或应激事件(应激源)的适应期发生,这些改变或事件包括重大的个人发展方面的变化(上学、初为人父母、未能达到个人的理想目标、退休等),或可能影响个人社会关系完整性的事件(居丧、离别体验),或影响社会支持系统及价值系统的事件(移民或难民状态)。但需指出,个人素质或易感性在发生本症的危险性乃至表现形式方面也起重要作用。本症的表现多种多样,包括抑郁、焦虑或烦恼,感到对目前处境无从计划、不能应对、难以坚持,处理日常事务也有缺陷。常伴有情感和品行障碍(尤其青少年)。病程至少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诊断适应障碍应注意评价以下关系:症状的形式、内容、严重度;既往病史和人格特征;应激性事件、处境或生活危机;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如果没有应激就不会出现障碍。但是不少精神障碍都可能有应激诱因,所以不能视应激的存在为诊断依据,如果因正常沮丧反应就诊,而且出现的反应在个人所在文化中是恰当的,且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则不诊断适应障碍。确诊主要看临床表现:

  1.有明显的应激源作为诱因,特别是生活环境或社会地位的改变,情绪和行为异常多在应激源发生后3个月内出现。

  2.应激源和患者的人格起着同样的作用,即无应激源时患者一直精神正常,而相同的应激事件其他人都能顺利处理同类事件,说明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不强。

  3.情绪障碍为主,有明显的苦恼同时有适应不良行为和生理功能障碍。

  4.精神障碍妨碍影响社会功能。

  5.应激源消失后,症状不应持续存在超过6个月,长期的抑郁反应也不超过2年。

  6.除外失恋或沮丧引起的情绪异常,这属于正常心理反应。

  7.症状表现不足以诊断其他类型精神障碍。应该注意的是,对青少年确诊时,要多加考虑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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