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损伤后综合征病因
一、病因
以往虽曾有脑震荡后遗症或脑外伤后神经官能症之称,但对其发病原因究竟属器质性或是功能性,至今仍无定论。不过从目前的观点看,可能是在轻微脑器质性损害的前提下,再加上病人心身因素与社会因素而促成。在暴力打击头部之后,无论轻重都将引起一系列不同程度的脑组织病理生理改变。轻者仅有暂时的生物化学及脑血灌注方面的变化,例如,头伤后颅内循环减缓即可持续数月之久,重者不仅造成脑挫裂伤、颅内血肿、脑缺血、缺氧,也可引起蛛网膜下腔出血、轴突断裂及某些细微的损伤,其中,显著的病变在后期检查时易于发现,但也有一些难以查出的轻微病变。例如,头皮的外伤性神经瘤、颅内外小血管沟通、脑膜一脑软膜粘连、蛛网膜绒毛封闭、轴突断裂、脑白质或脑干内的微小出血、软化,以及颅颈关节韧带或肌肉的损伤波及颈神经根等等,都可引起各种症状。必须指出,脑外伤后综合征的发生与脑组织受损的严重程度并无相应的关系,相反,脑损伤轻不伴有明显神经功能障碍的比重型脑外伤有神经功能缺损者为多。有作者认为本综合征的发生率中失业者较已就业者为多,且智商较高又拥有专业知识的人则较少。上述情况足以说明病人的身心因素、社会影响以及生活、工作是否安定均与本症的发病有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