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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恐症 (急性焦虑症,惊恐性障碍,惊恐障碍)

惊恐症症状

典型症状: 无明确客观对象的紧张担心,坐立不安,还有植物神经症状(心悸、手抖、出汗、尿频等)。

  惊恐障碍指反复的、有时为不可预料的焦虑或惊恐发作。发作突如其来,让人极端痛苦,持续几分钟或更久一些。在惊恐障碍中,发作不限于发生在特定的可预料的情境中。惊恐发作后会持续担心再次发作。包括3部分症状:

  1.惊恐发作 典型的表现是,患者正在进行日常活动,如看书、进食、散步、开会或操持家务时,突然感到气短,头晕或轻度头痛,晕厥,震颤或颤动,不真实感,口干,难以集中思想或讲话,视物模糊,胸闷、胸痛胸部压紧或疼痛感或呼吸困难,喉头堵塞,好像透不过气来,即将窒息。心悸,心脏剧跳,好像心脏要从口腔里跳出来;手麻,足麻,窒息感,出汗,潮热或寒战,迫切想逃脱,恶心,肌肉紧张,怕死去、失去控制或发疯。同时出现强烈的恐惧感,好像即将死去,或即将失去理智。这种紧张心情使患者难以忍受。因而惊叫、呼救。有的出现过度换气(hyperventilation)、头晕、非真实感、多汗、面部潮红或苍白,步态不稳、震颤、手脚麻木、胃肠道不适等自主神经过度兴奋症状,以及运动性不安。在惊恐发作中患者一般竭力想逃避某种特殊功能的情境以期望惊恐停止,或者寻求帮助以防崩溃、心脏病发作或发疯。此种发作突然,发作时意识清晰,历时短暂,一般5~20min(10min内达到高峰),很少超过1h,即可自行缓解;或以哈欠、排尿、入睡而结束发作。发作间期精神状态正常。发作之后,患者自觉一切如常,能回忆发作的经过。但不久又可突然再发。病人可以频繁发作,1个月达3次以上。

  2.预期焦虑 大多数患者在反复出现惊恐发作之后的间歇期,常担心再次发病,因而紧张不安,也可出现一些自主神经活动亢进的症状,称为预期性焦虑,可持续1个月以上。应注意与广泛性焦虑鉴别。

  3.求助和回避行为 惊恐发作时,由于强烈的恐惧感,患者难以忍受,常立即要求给予紧急帮助。在发作的间歇期,60%的患者由于担心发病时得不到帮助,因而主动回避一些活动,如不愿单独出门,不愿到人多的热闹场所,不愿乘车旅行等,或出门时要他人陪伴;即继发广场恐惧症。惊恐发作有时(并不总是)会导致对某些情境的广场恐惧样回避,在这种情境中感到躲避很困难或令人难堪,或者感到不能立刻得到别人的帮助。因此,可分为惊恐障碍伴广场恐惧症和惊恐障碍不伴广场恐惧症两种类型。偶尔的惊恐发作(即惊恐发作的频度不足以作出惊恐障碍的诊断)也可以出现在其他的精神障碍中,特别是在其他焦虑障碍中。

  本病常无明显诱因突然发病,有多种自主神经症状,尤以心悸、气紧、头晕、出汗等最突出;在短时间内症状急剧发展达到高峰,伴有强烈恐惧;持续时间很短便自行缓解。间歇期除有预期焦虑,担心再次发病外,可无任何不适症状。常反复发作。间歇期可长可短。发作频繁,加上预期焦虑,易误诊为广泛焦虑障碍。不少病例继发广场恐惧症,DSM-Ⅳ将本病区分为:惊恐障碍伴有广场恐怖和惊恐障碍不伴广场恐怖两种亚型。合并重型抑郁症者应分别给予诊断。

  根据ICD-10的诊断标准,惊恐发作诊断依据为1个月内至少有3次发作,每次不超过2h。发作时明显影响日常活动。两次发作的间歇期,除害怕再发作外,没有明显症状。并有以下特点:

  1.发作的情境中没有真正的危险。

  2.并不局限在已知或可预料的情境中(参见特定的恐惧症或社交恐惧症)。

  3.在惊恐发作间歇期几乎无焦虑症状(尽管常会担心下次惊恐发作)。

  4.不是由生理疲劳、躯体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物质滥用的结果。

  更详细的资料请参考ICD-10、CCMD-Ⅲ或DSM-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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