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病检查
1、血液检查
(1)可根据外周血白细胞数变化的7个阶段:增多、下降、顿挫回升、最低值、恢复、过度增多和恢复来预测疾病的发展。
(2)白细胞下降的速度及最低值可反映病情严重程度。
(3)出现粒细胞/淋巴细胞比例倒置者为中度以上,不出现者一般为轻度。
2、骨髓检查
(1)骨髓细胞分裂指数:
早期检查骨髓细胞分裂指数(分裂细胞数/1000个骨髓有核细胞)亦有助于判断病情。正常男性骨髓细胞分裂指数平均为8.8‰(6.3‰~10.0‰),受0.5~3Gy照射后第4天骨髓细胞分裂指数下降程度与照射剂量有明显相关。一般认为,照射后3~4天骨髓细胞分裂指数仍高于1.8‰者,可能为轻度放射病;下降至1.8‰~0.9‰者可能为中度;下降至0.8‰~0.2‰者可能为重度;下降至0者为极重度。
(2)骨髓象:
病程中可每周检查1次骨髓象。骨髓象基本正常者为轻度放射病;照射后20~30天出现“骨髓严重抑制现象”,但程度较轻者为中度;照射后15~25天出现“骨髓严重抑制现象”为重度;照射后10天内即出现者为极重度。
3、生化检查
血、尿淀粉酶含量增高;尿中氨基酸排出增多;肌酸排出量增加,肌酸肌酐比值增高;尿中DNA的分解代谢产物排出量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