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芳,女,主任医师,1977年毕业于潍坊医学院临床医学系,本科学历,潍坊市安康心理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山东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潍坊市医学会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抗击“非典”工作中受到市委市政府嘉奖,2004年被市政府评为“潍坊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5年被市卫生局评为全市卫生系统“廉洁行医树新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参编著作2部,获奖科研成果3项,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36篇。 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30余年,有较高的疑难危重病症诊治水平,尤其擅长诊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心理疾病、失眠症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