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旭,男,主任医师,副院长,丹东市骨科学科带头人,特等劳动模范。兼任东北三省脊柱脊髓内固定学会委员,丹东市中医药学会理事、骨伤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市工伤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保险鉴定委员会委员。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获得澳大利亚硕士学位。李院长毕业后长期从事骨科临床工作,曾在北京积水潭医院进修学习,他善于把医学基础理论应用于临床实践,并不断汲取现代医学发展的成果,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经过多年的临床实践,对各种复杂骨折、脊柱损伤、人工关节置换等骨科疾病的治疗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填补多项丹东市骨科、创伤外科治疗领域的空白。李院长不仅具有高超精湛的医疗技术,更具有高尚廉洁的医德作风。他常年如一日工作在临床一线,手术台旁,热情真诚认真负责地为每一名患者服务,拒收的“红包”数不胜数,自觉抵制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赢得了广大患者的普遍赞誉和同行的敬佩,多次荣获院、局先进工作者及优秀党员称号,并被评为丹东市“十佳市民”、辽宁省医德医风先进个人。